热门产品 | 手机浏览 | RSS订阅
世界金属网
当前位置: 首页 » 炉料 » 炉料政策 » 正文

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75号 关于2016年12月31日前暂停自朝鲜进口煤炭的公告

【发布单位】商务部 海关总署
【发布文号】2016年第75号
【发布日期】2016-12-09

  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21号决议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,暂停进口朝鲜原产煤炭。对于公告执行之日前已发运、已运抵我口岸的货物,可予以放行。本公告自2016年12月11日起执行,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。

商务部 海关总署
2016年12月09日
 

本文引用地址:http://www.worldmetal.cn/ll/show-65463-1.html

[ 炉料搜索 ]  [ ]  [ 告诉好友 ]  [ 打印本文 ]  [ 关闭窗口 ]  [ 返回顶部 ]

相关分类浏览